孩子的「比較利益」在哪裡?
上個月在兒子學校圖書館當志工的時候,
看到一本圖解經濟學的書,
其中一章談到「比較利益法則」,
我覺得蠻有趣的。
以前大學讀經濟學,
單純為了應付考試。
現在讀了「比較利益法則」,
與人生歷程做結合,
別有一番風味。
所謂「比較利益」
是指每個人從事相對具有優勢的工作
或是從事自己的成本相對低的工作,
透過彼此分工合作、交換,
雙方均可受益,
同時也提高總體的生產力。
譬如
我教孩子讀書的能力比較好、煮菜的功夫比較差;
我老婆的煮菜功夫比較好、比較不會教小孩讀書,
那麼我把時間花在教學上、
太太比時間花在煮菜上,
如此一來能提高整體家庭的利益。
那如果有人十項全能、有人樣樣都不行,
這樣還有比較利益嗎?
還是有的!
譬如
哥哥整理環境跟照顧妹妹的能力都比較強;
弟弟整理環境的能力很差、
照顧妹妹能力稍微比哥哥弱一點。
這樣該怎麼分工?
應該請哥哥先整理環境後然後趕快照顧妹妹嗎?
不是的!
應該由哥哥整理環境、請弟弟照顧妹妹,
如此一來就能提高整體家庭的利益。
前面舉了這麼多例子,我真正想說的是,
在這競爭的社會裡,
每個父母都希望孩子學業成績好,
將來能夠出頭天,
做醫生、工程師、律師等等令人稱羨的工作。
但這期望的背後,
可能換來的是孩子的壓力與負擔。
是不是孩子學科樣樣都厲害,
才能在社會上找到立足之地?
才會在社會上有所貢獻?
透過經濟學的「比較利益法則」來解釋,
答案並不盡然的。
雖然我成績沒有很厲害,
沒辦法當律師、會計師,
但我喜歡照顧別人,
我可以當保母、當服務老年人的志工,
服務人群的工作就是我的比較利益,
我的社會價值並不亞於律師、會計師。
雖然我的數學、物理、電腦沒有很厲害,
沒辦法當工程師,
但我喜歡大自然、喜歡旅遊,
擔任導遊或自然生態解說員就是我的比較利益,
我的社會價值並不亞於工程師。
「天生我才必有用」,
父母為孩子安排成功的人生道路,
有時候並不一定是孩子的比較利益。
相對地,即使孩子每個方面都輸人,
還是可以找到他的比較利益,
貢獻他自己的社會價值。
父母不須過度擔憂,
讓孩子自己慢慢探索,
找尋適合自己的比較利益吧!

以下是那本書籍裡,
談到「比較利益法則」的故事,
也跟大家分享。
瑪莉跟麗莎因為船難漂流至一個無人的小島。
他們要自己找尋食物。
瑪莉一天可以釣20條魚或是摘20個椰子。
麗莎一天只能釣2條魚或是摘18個椰子。
不論釣魚還是摘椰子,瑪莉都比麗莎厲害。
瑪莉摘1個椰子的機會成本是釣1條魚,
麗莎摘1個椰子的機會成本是釣1/9條魚。
麗莎摘椰子的成本較低,
所以摘椰子是麗莎的比較利益。
釣魚就是瑪莉的比較利益。
若是兩個人不合作,10天後
瑪莉一共有可以釣100條魚及摘100個椰子。(釣魚及摘椰子各五天) 麗莎一共有可以釣10條魚及摘90個椰子。(釣魚及摘椰子各五天)
兩人10天的總產量一共110條魚及摘190個椰子。
若是兩個人合作,瑪莉專門釣魚、麗莎專門摘椰子
兩人10天的總產量一共200條魚及摘180個椰子。
合作的結果就是讓總產量變高,
透過彼此交換或貿易,
同時自己所獲得的產量也增加。
發揮自己的專長、放棄較差
或是別人相對較好的工作,
然後和對方交換自己沒有的東西。
如此一來總生產量會增加,
這就是「比較利益法則」。